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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9-01-2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508 次

 

各设区市工商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工商联,省工商联所属商会、省级异地福建商会:

为了做好2018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人发〔200559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7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凡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省外异地福建商会闽籍人员中符合闽人发〔200559号和闽人发〔200717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经济、工程、农业技术、工艺美术等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工程系列分为管理、电子、机械、建筑(又分为土建、安装、造价、管理、建材、园林等);从事传统手工艺、装潢、服装、箱包、鞋帽、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商标设计、环境艺术、商品包装等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工艺美术专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人员,必须将以下相关材料装入带线牛皮纸质档案袋(长方体硬纸盒不予受理),并在材料袋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一)评审表格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3份(须粘贴本人近照)。

2.《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附件2)一式10份,A3纸打印。

3.《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 1份及电子版。

   (二)评审资料类

  1. 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只须提交带有效二维码的查询结果打印件;不能查询的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在职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前置学历并在各相关栏目中注明。

        2.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能反映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证书、奖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高、中级工程系列申报人员须提交技术工作经历或技术工作总结,经济专业申报人员须提交业务总结,高级一般不少于2000字,中级一般不少于1500字。

    5工程系列申报人员须提交2项有本人署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等)。

    6经济专业申报人员须提交近5年来撰写的经济性论文,高级须提交送审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中、初级须提交送审论文1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其它资料类

    1.所在公司(企业)的简介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近1年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

    4承诺申报材料和证书真实有效的承诺说明(附件4)

    5.中初级申报人员须交2寸近照2张。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须由本人填写。申报评审或考核确认经济专业的人员,论文须提交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上的查重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fjsgslzcb@163.com邮箱。2017年度申报的未通过人员重新申报时,须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新业绩材料,包括新施工项目或经营业绩,新技术工作总结或业务自传。申报经济专业的,必须提交新的经济类专业论文。

    2申报评审或考核确认工艺美术专业的人员,应提交近5年来代表作品的创作体会、作品图片等相关资料;申报设计的人员,还应提交手绘效果图2幅。工艺美术专业高级申报人员考核答辩时须携带代表作品2作品图片供专家审评。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填写的《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并在该表的企业推荐意见栏中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

    4实行申报承诺制度,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或考核确认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或考核确认的,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已经评审或考核确认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各申报单位要确保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各级人社部门、工商联要对公示情况、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在《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共同盖章确认,并出具各设区市职改办委托评审函。

    62018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63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员的工作年限、技术职务任职资历截止至20181231日。

  2. 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执行。

  3. 相关表格可在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门户网站(www.fjgsl.org.cn)“网上服务”的“职称评定”栏目下载。

    联系人:马晓峰、王锐  联系电话:059188019839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

             3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

             4.承诺书

     

     

    福建省工商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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